自我州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有效的震慑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营造全社会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净化我州社会组织健康、积极的发展环境。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甄别意识和防范能力,完善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投诉查处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我州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三是虽经登记、备案,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社会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冠以“中国”“中华”“国际”“青海”“青藏”“康巴”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假借各级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并利用“建党周年”“玉树藏族自治州建政70周年展”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
(六)假借宗教、健康、文化、学术、伪学等名义开展精神传销的非法社会组织;
(七)以生态环保、绿色公益等名义开展涉外合作,并干扰正常农牧民生活秩序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
(八)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结,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收费等非法活动的社会组织;
(九)以校外培训、无证办学为主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或与其合作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以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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