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生态司法实践展览中心。本版图片均由玉树中院提供治多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组在索加乡对一起民事纠纷进行巡回审理。玉树市人民法院在巴塘乡开展生态司法普法宣传。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玉树藏族自治州位于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是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地区,保护生态责任重大,建设生态使命光荣。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担责、积极作为,依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玉树)基地”建设,在生态司法研究、环境案件审判等方面探索创新,传播生态法治声音、引领生态文明风尚、汇聚生态建设力量,为生态司法实践拓展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本报记者程宦宁“判处被告人马某么犯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元……”年8月19日,随着一声铿锵有力的落锤,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人民法院将参与杀害杰桑·索南达杰盗猎团伙中的漏网成员绳之以法,告慰27年前为守护高原生态作出巨大牺牲的环保卫士。英雄的事迹,荡气回肠,英雄的事业,永续传承。近年来,玉树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两山”理念,立足全州经济发展特点和生态优势,将环境资源审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增强环境诉讼服务水平,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在加大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上,运用司法手段,确保“一江青水向东流”,为依法保护好“中华水塔”,构筑起多方联动、共建共治的大保护生态司法新格局。铁腕柔情守护一方水土三江源地区位于青藏高原腹地,平均海拔米以上,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多样的地形地貌、复杂的气候条件,孕育了这片土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繁衍生息着各级保护动物余种,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分布区域也在不断的增加和扩大。因此,违法经营交易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进一步导致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频发,严重危及该地区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年7月,玉树州发生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又一次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据悉,该案中被告人马某非法购买所得的野生动物制品包括雪豹皮、熊掌等达10种,涉案野生动物制品总价值高达66万余元。“这起案件所涉野生动物种类之多、价值之大,十分罕见,被告人马某的违法行为对三江源地区生物多样性危害重大,如果不依法严惩,将严重损害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阻滞环境司法服务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时任三江源生态法庭庭长的扎西说道。为此,玉树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0元。涉案野生动物制品除被告人合法购买的部分依法予以返还外,其余野生动物制品依法予以没收。据了解,自年至今,玉树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环资案件24件,其中2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件入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在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类案件中,共判令承担民事公益损害赔偿责任达50余万元,玉树市人民法院三江源生态法庭于今年1月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此外,为了解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涉案当事人普遍经济条件差,经济赔偿往往成为一纸空文的尴尬局面,年初,三江源生态法庭分别在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东仲林场建立了“环境资源保护服务站”,进一步加强与玉树市检察院、玉树市林业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以推行补种复绿、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建立环境管护员制度。“用当护林员、巡管员的方式,取代经济赔偿,弥补对环境的损害,既减小了案件的执行难度,也实现了谁破坏谁修复的责任创新。”扎西说。如今,玉树法院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彰显了严惩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决心,以“司法铁腕”捍卫生态平衡,以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实践体现司法温度,“刚柔并济”构筑起维护三江源地区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绿色屏障”。凝心聚力构建一个体系“效率高、接地气。”这是大家对玉树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一致好评。年,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玉树中院”)主动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三江源地区生态检察院等部门衔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围绕建设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开展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依法处置涉案野生动物植物等工作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放大执法、司法联动效果。年12月,在玉树州生态环境局和玉树中院的共同见证下,一份近20万元的生态环境赔付协议经司法确认后,正式生效。“这是玉树州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从制度层面、法律层面都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是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实践。”参审法官索南江措介绍说。据了解,年8月,玉树州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在对一家牛羊定点屠宰销售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将生产污水直接排放在厂区内渗坑和外部环境,散发恶臭气味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随即与该公司进行磋商并达成协议,申请玉树中院进行司法确认。经审理,确认该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双方当事人理解所达成协议的内容,自愿接受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致同意由人民法院确认程序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玉树中院通过司法确认的形式,节省了行政和司法资源,使赔偿义务人认识到自身行为错误且危害生态环境,进而自愿履行的主观性都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玉树州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忠尕才措说道。“原来在山里捡到的熊掌卖掉也会犯法。”一位普通玉树市民在参观三江源生态法庭时,对生态保护有了新的认识。据统计,玉树两级法院年全年共开展此类法治宣传活动共50余场,生态法治宣传的脚步遍布机关、军营、学校、社区、广场以及三江源头的山间草地,其中,三江源生态法庭的法官经常骑着马深入偏远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办案行程达余公里。无论山高路远、春夏秋冬,玉树法院的干警做到了让环保观念扎根高原,走进群众心中。任重道远履行一份职责在玉树中院审判大楼边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玉树)基地中还“隐藏”了一个别具特色的“玉树生态司法实践展览中心”。中心由“高屋建瓴”“司法杨帆”“法泽江源”“万物共生”四个独具特色的展示区域组成,集中展示三江源地区的生态概况与玉树法院司法审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进入展览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法与生态”四个大字。继续向前,“高屋建瓴”展区,呈现在眼前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三江源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历程中的重大历史节点。在“司法扬帆”展区,虚拟主持人用汉、藏、英三种语言展现玉树法院在生态司法方面做出的具体实践,让参观者感受三江源生态司法的发展历程。“法泽江源”展区里,参观者可以通过电子交互屏幕了解学习相关知识。此外,该区域还运用高清远程视频技术,对三江源地区的代表性景观和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实时监测,为参观者打开一扇“生态之窗”。“万物共生”互动展区利用VR技术和多媒体弧幕沙盘,展现了三江源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地貌水文,在“声光电”的交相呼应下,壮美瑰丽的三江之源微缩景观近在眼前。“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玉树中院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展示中心布展特色突出、内涵丰富,希望将藏族传统生态观与现代生态司法观相融合、相促进,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生态司法教育、引领、示范作用。”玉树州委书记蔡成勇这样说道。年10月12日,三江源国家公园位列中国首批,成为青海省第一个国家公园,对青海,对玉树来说都意义非凡。青海省首个专业法庭和审判实践基地在玉树落成,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青海的具体实践和展示担当的生动体现。玉树中院以此为契机,在建成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展示中心的同时,先后制定《玉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七条措施》,并于今年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审判专门人才和双语法官的培养,进一步深化生态司法理论研究、案例调研人才的智库建设等工作,为实现生态司法的长治长效提供制度支撑和智力支持。“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作为践行生态司法“青海模式”的排头兵,玉树法院更要走在前面、想在前面、干在前面,履行好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维护生态环境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职责,为建设青海生态文明新高地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青海日报》(年05月06日第5版:青报观察)声明: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稿件外,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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