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把人大代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将建议办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现将市发展改革局今年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承办建议的总体情况
我局主办的代表建议共7项,分别为第12号、18号、20号、28号、34号、35号、36号。7项主办建议答复已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人大代表,并获得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建议答复满意率为%。
会办的代表建议共10项,分别为第01号、04号、05号、06号、08号、13号、17号、19号、23号、31号,均已按时向建议主办单位提供会办意见。
二、工作措施
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建议办理有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办理台账,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努力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认真研究每一项由本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逐条细化建议中涉及的具体工作任务,并落实到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办理,确保意见答复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及时性。
二是制定办理计划,按时推进工作。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汕府办函〔〕62号)的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任务,6月底前发函至各会办单位要求提供会办意见,8月底前汇总各会办单位意见并形成书面答复,9月初与代表深入沟通答复情况并报送书面报告,9月底前回收代表反馈意见并将有关文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各会办单位。
三是加强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代表意见。针对所提问题目前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代表建议(12号、20号、28号、35号),市发展改革局通过书面答复、电话沟通等形式,向代表详细报告了目前的工作措施、工作进展、工作效果等情况。针对第18号《关于提前启动我市轻轨交通建设前期工作的建议》、第34号《关于规划建设深(圳)汕(尾)梅(州)铁路并在陆河设站的建议》所提问题需要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市发改局通过与人大代表当面沟通、座谈等方式,充分交流高铁规划建设工作,提升代表满意度。针对第36号《关于建议调整陆河生态主体功能区负面清单的建议》,由于相关职能已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局,经与市府办建议提案科、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市发展改革局提出了配合办理措施,并与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充分沟通获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满意反馈。
三、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黄运辉等代表提出《关于规划建设深(圳)汕(尾)梅(州)铁路并在陆河设站的建议》(第34号)。年4月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梅州市、揭阳市发改部门联合委托中铁四院开展项目规划研究,编制完成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于年12月联合具文上报省政府,争取省政府对汕尾至梅州铁路规划建设的支持。目前,该项目已纳入《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汕尾市国土空间规划也已预留廊道并予以规划控制。下来,我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海丰县、陆河县政府继续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深圳市及沿线兄弟市的密切联系,多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该项目的支持,争取项目纳入国家及省有关规划,推动项目早日立项。
二是魏俊雄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先规划发展县域边郊地区推进县域经济提质增效的建议》(第12号)。海丰县将根据省下发城镇开发边界规模和市最终统筹方案,确定县城边近郊纳入城市开发边界规划范围。目前,海丰县集约高效利用边郊土地,已在海丰县城的西部、梅陇镇的北部规划建设总面积33平方公里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打造与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链互补共生、协同发展的高能级平台。市财政部门指导支持海丰县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年第1批新增债券资金额度分配海丰县8亿元,保障海丰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下来,市农业农村等部门将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在实施项目规划时,综合考虑海丰县域边郊土地资源优势、项目性质、项目用地需求等因素,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落户海丰县边郊地区。
三是吴国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前启动我市轻轨交通建设前期工作的建议》(第18号)。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城际铁路与轻轨建设条件,市发展改革局结合粤港澳大湾区近远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开展了深惠城际、深汕城际经深汕特别合作区延伸至汕尾规划研究工作。年初,委托中铁四院开展研究并编制汕尾市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方案,市国土空间规划已预留廊道予以预控。同时,市发展改革局积极争取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深圳市对深惠城际、深汕城际经深汕特别合作区延伸至汕尾的支持。下来,市发展改革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前期规划研究工作,争取我市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纳入省铁路网等相关规划。
四是黎斯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海丰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建设的建议》(20号)。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交通、工信、投资促进局、海丰县等相关部门立足职责,积极落实措施,支持海丰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建设发展。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建设已纳入汕尾市“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复,并通过省市筛选,年上半年获安排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万元。下来,各部门将会同海丰县继续强化用地、资金、交通等相关保障,推动深汕合作区拓展区申报省级产业园,协调梅陇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加快起步区建设,协调集聚区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加快企业入园,推动集聚区完善各种服务配套措施,方便企业进驻。
五是艾绮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汕尾市规划建设陆丰陆河螺河经济带的建议》(第28号)。市发改局支持陆丰陆河两地加强沟通对接,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共同推动螺河经济带发展。并将商市直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力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产业平台提质增效、人才服务保障等各方面落实支持政策,推动陆丰陆河两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六是林瑜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规划建设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并在全省蓄能推荐站址靠前排序加快实施的建议》(第35号)。市政府成立三江口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工作专班,高位推动,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局,陆河县政府等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全力协助项目单位推进各项前期工作。目前,陆河(三江口)抽水蓄能电站已列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抽水蓄能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在广东省项目中排名第二;列入《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年)》(征求意见稿);列入年广东省重点建设预备项目计划。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广东能源陆河蓄能发电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工作大纲》,明确了核准主要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截至年11月底,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各项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七是谢锐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调整陆河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负面清单的建议》(第36号)。鉴于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已划转至自然资源部门,此项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推进。为推动陆河县发挥特色优势,壮大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下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加大研究,协调推动相关工作进展。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10月14日
(联系人:彭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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