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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具有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是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被称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为提高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和技能,依法依规调处好社会矛盾纠纷,始终发挥好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日前,治多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调解员选任动员会。

会上,重点就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程序、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进行了强调。并说明了选任人民调解员的条件要求和程序。原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当中的积极作用,治多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聘用专职调解员负责案件审理前期中期调解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发展,现已建立了一个专业调解室和8名专职调解员组成的规范化诉调对接工作模式,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此次人民调解员选任动员会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为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打好基础,为治多法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保障。

原标题:《治多法院

让“枫桥经验”在高原走出新路治多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调解员选任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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