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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6月19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尕藏多杰受邀列席达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就会议审议的一起盗窃近亲属财产刑事案件发表意见。
审委会上,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具体情况,尕藏多杰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合议庭关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的评议意见,并对该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案件情况分别发表意见并进行深入研讨。
该案件系一起盗窃直系亲属财产数额巨大的刑事案件,且案件发生时间系其父亲丧事期间,其盗窃生母手机、存款,车辆并出售所得款均已挥霍。被告人的盗窃行为使其生母痛心疾首,无法接受和改变其现状,遂报案,让法律严惩望能使其儿子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在庭审中对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庭后合议庭法官对被告人进行感化教育,希望他能认真改造,早日回归承担起家庭责任。
今后,法检两院将不断加强沟通交流,细化列席审委会流程等相关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杨桂梅
原标题:《达日县人民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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