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群众集中出游、集中外出务工、务农出行增多,加之近期天气干燥气温回升,极易造成疲劳驾驶,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高,易引发交通事故。综合分析近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现向社会公布6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反映出驾驶人或乘车人因未系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造成致命伤害或甩出车外加重了伤亡后果:
案例一
年3月7日01时05分,驾驶人才某某驾驶鲁DP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线km处(海南州共和县境内),与对向行驶的由驾车人周某某驾驶的青E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正面相撞,造成鲁DP2号小型轿车驾车人才某某死亡,两车局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发生碰撞时才某某因未系安全带,导致颅脑撞击风挡玻璃是主要致死原因。
案例二
年2月6日17时02分许,驾驶人王某某醉酒驾驶青HQ号小型面包车搭载3人,沿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农场公路行驶至四大队西米处时,车辆驶下左侧路基与树木相撞,因车内人员均未系安全带,驾驶人王某某及乘车人被甩出车外,造成驾驶人王某某死亡,乘车人受伤及车辆部分机件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查,王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车内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加重了伤亡后果。
案例三
年7月13日09时许,驾驶人才某某无证驾驶青GJ小型轿车搭载1人,沿国道线行至km+m处(玉树州治多县境内),车辆失控翻滚至路基下,因车内人员均未系安全带,驾驶人才某某及乘车人被甩出车外,造成驾驶人才某某死亡,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才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并超速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车内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加重了伤亡后果。
案例四
年4月19日08时45分许,驾驶人高某某驾驶青H号小型轿车,沿茶德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km+m处(海西州德令哈市境内),车辆驶下道路北侧路基,因未系安全带,驾驶人高某某被甩出车外,造成驾驶人高某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高某某超速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车内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加重了伤亡后果。
案例五
年3月11日11时50分许,任某某驾驶新FF8J69号小型轿车搭载2人,行驶至国道线23km+m处(黄南州泽库县境内)车辆驶出路面,翻滚后仰翻于道路南侧草滩,因2名乘车人均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副驾驶乘车人死亡,后排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驾驶人任某某超速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车内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加重了伤亡后果
案例六
年10月01日16时30分许,驾驶人曹某驾驶渝ABH小型轿车搭载3人,沿茶德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99km+m处时,车辆驶下路基发生翻车,因车内人员均未系安全带,导致驾驶人曹某及乘车人被甩出车外,造成驾驶人曹某及后排2名乘车人死亡,副驾驶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实际驾驶过程中,因未正确使用安全带,被甩离座位甩出车外造成致命伤害的事故比比皆是。有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乘人员应当使用安全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督促乘客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要求,检查旅客安全带系扣情况,最大限度保护司乘人员生命安全。
青海交警提醒
青海交警提醒广大司乘人员一定要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无论是落座车辆前排还是后排,都要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同时上述典型案例中也暴露出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肇事肇祸的重要原因,在此青海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心中牢记法律底线,时刻守住安全红线,自觉抵制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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