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将不断提高。《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作为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之一,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围绕贯彻落实《条例》采取了哪些措施,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哪些新成效,未来有何规划?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雄。
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年5月1日施行至今已近1年,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宣传贯彻《条例》,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正式施行是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省发展改革委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信用建设的首要任务,为《条例》施行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由省政府、省人大共同召开《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制定出台情况以及贯彻施行有关安排。二是省人大法工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写《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释义》,从立法依据、适用范围等方面深入解读。三是开展“信用让中原更加出彩”主题展览。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制作宣传展板、知识手册和动画,联合省纪委监委、省交通厅、省总工会等10余个省直单位开展主题展览,全面展示近年来全省及各行业领域信用建设成果。四是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五进”宣传,各地各部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展览余场;相关公益广告和微动漫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地铁车站等场所滚动播放超过0小时。五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通知》,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11个方面梳理重点任务17项,逐一分解至各有关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
问:《条例》为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条例》施行以来,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哪些新的成果?
答:年以来,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建立更加完备的信用法规配套制度。在全国率先编制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覆盖42个部门和行业领域,以及水、电、气、暖等6个公共事业领域,个权责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代码集、查询服务规范和共享技术规范等地方信用标准已进入立项评审,《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项制度文件制定出台。
二是打造更加坚实的信用基础支撑能力。各级信用信息平台坚持“数据为基、应用为本,创新为魂”,持续提升融资信贷、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信用+大数据”服务功能,全省“1+18+10”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基本形成。目前,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各类信用数据突破50亿条,共享数据量位居全国第一,“信用中国(河南)”累计点击查询量突破3.2亿次,年12月被授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示范性平台网站”称号。
三是构建更加有力的信用监管运行机制。在事前环节,积极推广“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等5类信用承诺,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承诺管理系统,归集信用承诺信息万条;在事中环节,建成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初步完成覆盖4类主体、万家企业、1.4万个政府机构、8.8万家事业单位和12万个社会组织的信用综合评价;在事后环节,省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与51个部门(行业)单位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个业务系统实现全流程嵌入,累计信用核查5万次,涉及奖惩对象9万多个,奖惩案例反馈3万条,核查、警示、发起、反馈等全流程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初步形成。
同时,河南省发改委联合省委组织部建立完善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机制,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务诚信状况实施月度动态监测、季度预警分析和年度综合评价,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环境显著改善。
四是扩展更加丰富的信用惠民便企场景。以“信豫融”平台体系为载体,组织开展“”金融暖春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放低息信用贷。目前“信豫融”平台入驻金融机构家,实名注册企业2万余家,发布金融产品款,支持近家企业获得信贷.05亿元。实施“信易+”守信激励创新工程,支持引导各地开发“信易行”“信易游”“信易租”“信易医”等城市特色“信易+”守信激励应用服务产品共9类22个,为市民提供优先出行、简化程序、免交押金等便利优惠服务余项,以实现“信用有价”带动各类守信主体获得感、体验感不断增强。
问:在有法可依的制度框架下,河南将如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答:今年,我们将全面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化、基础支撑数智化、监督管理精准化、创新应用场景化、示范创建长效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信用法规配套制度体系。编制出台《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查询等地方标准规范,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服务机构、平台网络安全等综合性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在行业法规中研究加入专门信用条款。
二是提升信用基础设施支撑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持续提升全省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体系,全面提升数据挖掘、分析、应用能力和智慧化水平;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推动建立各地各部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数据记录、归集、治理、应用等全链条数据管理,对存量数据开展集中治理。
三是推动信用监管制度创新和效能提升。研究制定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基础模板;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将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推动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与各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双嵌入”,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限制或禁入惩戒。
四是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和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加快完善以“信豫融”为总枢纽的全省“信易贷”平台体系,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建立“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制度,制定出台支持“信易贷”落地政策,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各地各部门以“信易行”“信易游”“信易医”“信易租”为重点,在重点民生领域创新信用产品服务方式。
五是发挥信用试点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支持濮阳、许昌、漯河、新乡、南阳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动10个重点领域基本建立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监管制度规范;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探索适应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信用体系建设新路径、新模式。
六是着力构建社会信用环境共建共治新格局。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依法行政考核、县域治理“三起来”等各类评价考核;编制《河南省公务员诚信知识读本》,纳入全省公务员培训和干部进修课程;对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开展实时政务诚信监测、分析和评估;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信用环境。(记者李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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